【原创】头发与中国文化
头发,是人身体的组成部分,但是也是非常耐人寻味的东西。也许没有多少人知道,除了麝牛,人几乎是唯一一种头发一直都在生长的动物,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而奇特的现象。大哲学家黑格尔说,头发是人体最具植物性的地方;鲁迅先生说,中国的革命都是从头发或者说是男人的辫子开始的。三千烦恼丝,除去动物性的原始意义——保暖或者隔热之外,还由于社会和政治观念引发了诸多的附加意义,已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。
应该说,中华民族是最注重头发的伦理价值的民族。《孝经》开宗明义章第一,孔子道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” 就是说,每个人的身体,包括他的皮肤、头发之类,都是从父母亲那里接受下来的,你不可随随便便使之受到毁伤,这便是孝的开始,这大概是对头发的伦理意义的最早阐释吧!正因为头发涉及“孝”,所以古人就十分重视头发,甚至于把它的地位提高到与生命同等重要。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“髡”,就是把一个人的头发剃了。如果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真是不可理解——剃掉头发也能算一种刑法?但是,当时确实是一种很严重的惩罚,是与杀头同等。这就是因为它是一种耻辱刑,与古人对头发的传统观念相关。
孔子有一次郑重地感慨道:“微管仲,吾被发左衽矣”(《论语·宪问》),以此表扬管仲辅佐齐桓公攘夷有功。“被发左衽”本来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生活装束,后用来代指北方少数民族。后来,外族入侵也要从发型、发饰上来表示对于中原民族的征服。清朝问鼎中原以后强制颁发的“剃发令”,就是其表现之一。 清政府入关后,掌握了政治权力,作为弱势文化进入强势文化,它也没有力量进行文化上的进攻,也不需要解释和委屈,选择的就是武力。削发令就是利用政治权力对占领者的文化上的攻击。剔光前额并在后面蓄辫子,这是满族文化一个鲜明又一目了然的特征。在清初时,因反抗削发令而被杀的人不计其数。
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个隐士名叫接舆,他平时“躬耕以食”,佯狂不仕,所以也被人们称为“楚狂接舆”。《论语·微子》记载他以《凤兮歌》讽刺孔子,谓“往者不可谏,来者犹可追”,并拒绝和孔子交谈。在《庄子·人间世》亦有类似记载。唐李白有“我本楚狂人,凤歌笑孔丘”之句。接舆因对当时社会不满,剪去头发,表示坚决不与统治者合作。
《三国演义》里有两个和头发有关的著名故事,其中一个是曹操的“割发权代首”,就是用头发代替脑袋,自欺欺人地糊弄过了他自己制定的军令。曹操有一次带兵行军打仗,在路过一片庄稼地的时候,他下令看管好战马,不能随意践踏麦田,否则以杀头论处。结果一只斑鸠从他的马蹄前突然飞起,使他的战马受惊腾入了麦田。如果按照他先前的军令,他现在就要被杀头,但是他是一军统帅,不能随便掉了脑袋,所以只好以割发代杀头。还有一个是东吴的卧底周鲂,为了取得北魏曹休的信任,割发明誓,说你看我把头发都割了,我还能骗你不成?曹休于是感激涕零地上了当。可见这头发的重要性是仅次于脑袋的,神圣不可侵犯。
以剪头发惩罚有罪的人的做法,在古代并不鲜见。在琼瑶的某部电视剧中,女主人公因生活“不够检点”而被其族人罚跪在祠堂中,并被剪去长发。一个人如果犯了罪被判入狱,通常都会被剃成光头。十年动乱时期,“造反派”将所谓的“地富反坏右”分子捆绑起来游街时,大都要将他们剃成“阴阳头”,这些恐怕就是沿用了古人的文化观念,从人格上对他们加以侮辱。
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《伶官传序》,是一篇著名的史论,通过后唐庄宗得天下与失天下的经过,阐述了“天下盛衰的原因是人为的”这一论断。他写道:“方其系燕父子以组,函梁君臣之首,入于太庙,还矢先王,而告以成功,其意气之盛,可谓壮哉!及仇雠已灭,天下已定,一夫夜呼,乱者四应,仓皇东出,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,君臣相顾,不知所归,至于誓天断发,泣下沾襟,何其衰也!” 类似于此的例子不胜枚举。人们之所以割发(断发)明誓,就是表明过去的自己已经死亡,新的自己即将诞生,同时表达了要用生命维护自己的尊严,或者要用全部的生命追求某一结果,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。
不仅如此,在古代,互换头发一般是男女发生过性关系后的定情方式,故夫妻又称结发夫妻。《红楼梦》中王熙凤抓住贾琏与鲍二家的私情的证据就是那段头发。在中国传统的民间法术中,要救治一个病人,药物中一个重要物品就是当事人(或尊贵人物)的头发,如所谓“龙须凤发”,因为古人认为它带有人的魂魄,通过它可把病者的魂魄招回来。害人的妖术遵循的也是同一理论。
在古代,人们对发饰十分重视,最主要还是处于一种审美心理,但是也确实与头发的伦理意义相关。古代女孩15岁时便盘发插笄表示成年,男孩则于15岁时束发为髻,到20岁时举行表示成年的冠礼。在未成年之前,小孩子的头发大都是自然下垂的,所以人们用“垂髫”、“髫年”代指儿童或童年。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中的“黄发垂髫,并怡然自乐”指的就是老人(黄发)小孩(垂髫)都非常快乐。一般说来,普通百姓家的孩子,在成人之前发饰的主要形状就是“丫”,所以,大官豪富家的婢女也称为“丫头”或“丫鬟”。至于成年人,则根据身份的不同梳理头发。所以,发饰是随着人们的成长而发生着变化,不仅表现着各自不同的身份、情趣、精神面貌和思想作风,同时也反映着特定时代的文明和风尚。
《神鞭》是冯骥才写的一部关于津门奇人奇事的小说。有一个卖炸臭豆腐的叫傻二,长一条少见的粗黑油亮,而且他能用辫子指哪打哪,能软能硬的大辫子。因打败津门几个在场面上混的人物而名声大噪,更是因打败日本武士而被喻为神鞭。最后在参加义和团反抗帝国侵略时,辫子被洋枪打断。傻二剪断辫子,学会使用洋枪练并练就好枪法,参加北伐军,成为闻名的神枪手。《神鞭》创作于1984年,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,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清理阶段。作品的创作意图,就是对中国文化劣根的批判。在这里,头发——辫子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,我们对西方文化的认同,也表现在变得越来越多姿多彩的头发上。站在流行前沿的时尚男女们,已然接受了西方人的审美情趣,开始折腾自己的头发。染各种颜色的头发,烫不同类型的发型,表现出向世界融合和步入全球化的强烈意愿。
从惜发如命、剃发舍命到现在全无章法,每一步都暗含着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奥秘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对待头发及发饰的不同态度的演变,实际上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变化发展经历。